公告
(河西区)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42003151905671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 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42003151905671 |
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|
抵押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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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西区白云山路与绥江道交口川水园14-2-4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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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(盖章):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
2024年0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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